有关企业:
根据基础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制度和有关要求,拟对2020年度智慧学校省级平台硬件设备采购、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系统对接改造购项目技术需求委托第三方论证,兹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1.服务内容:2020年度智慧学校省级平台硬件设备采购、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系统对接改造购项目技术需求论证,委托服务预算9000元。
2.基本资格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1)投标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已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备案;
(3)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报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具体要求:
对2020年度智慧学校省级平台硬件设备采购、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系统对接改造购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专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报价时间和地点: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若有意参与,可就以上项目在截止日之前向我馆303办公室现场送达密封报价(报价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价)。本报价一经本馆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5.报价人复函须知: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函。报价函应由报价人加盖公章。
(3)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此项目不收标书费和报价保证金。
(5)我馆将按同等条件下依据最低价原则且不超过预算确定成交人。如出现多家报价人报价相同且最低,则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成交人。原则上截止日内有1家及以上企业提交密封报价函即可询价。
6.截止时间:10月27 日17:30。
7.联系人:鲁老师,电话:0551-62835463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77号 安徽省电教馆303室。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安徽省电化教育馆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
报价函格式
致:安徽省电化教育馆
根据贵方“2020年度智慧学校省级平台硬件设备采购、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和系统对接改造购项目技术需求委托第三方论证询价采购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 代表报价人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和有关附件,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供报价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方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如果在询价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愿意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一切损失。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报价报价单位: (公章)
日 期:
电子邮件:
附件2: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规定进行了查询。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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